餐饮部管理制度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敦煌市社会福利院餐饮部职责和工作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敦煌市社会福利院。
1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Q/DHFL 023 食品安全管理标准
Q/DHFL 042 食堂设备安全操作标准
Q/DHFL 058 膳食服务流程
Q/DHFL 087 食堂管理规范
Q/DHFL 101 餐饮部部长工作职责
Q/DHFL 107 炊事员工作职责
2 职责
2.1 餐饮部负责明确制定和明确餐饮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,确定工作标准和目标,组织和实施餐饮工作正常有序进行。
2.2 餐饮部工作人员职责应符合Q/DHFL 101、107、058要求。
3 工作要求
3.1 负责本院食堂管理、膳食制作与提供、食堂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操作、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,应符合Q/DHFL 023、042、058、087要求。
3.2 督促和检查食堂卫生、安全管理及餐饮用品的消毒杀菌工作,保证食品卫生安全。
3.3 负责定期组织餐饮部职工及院民召开会议,听取院民对餐饮工作意见,收集整理意见、建议,制定餐饮计划,安排阶段性工作。
3.4 负责定期组织餐饮部职工体检,凡有疾病不适宜在食堂工作的的人员,上报主管领导调离岗位。
3.5 组织餐饮部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及操作技能训练。
3.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