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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部部长工作职责

餐饮部部长工作职责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敦煌市社会福利院餐厅部部长工作职责。

本标准适用于敦煌市社会福利院

1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Q/DHFL 081 餐饮部管理制度

2 内容

2.1 负责编排院餐饮部的计划管理工作,按照食堂服务规范和质量要求,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,并与厨师和炊事员保持密切联系,协调其工作,食堂管理符合Q/DHFL 081要求。

2.2 虚心接受院务委员会的监督,倾听院民意见,勤俭节约,精打细算,不断调剂好伙食,做到每周一小改善、节日一大改善。

2.3 负责餐饮部工作人员调配、班次安排和考勤、考核,保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,各岗位都有人负责。

2.4 做好餐前准备,餐间服务和餐后结尾工作并抓好职工的岗位业务培训。

2.5 负责厨房、餐厅内食品、物资、设备、公用餐具、厨具的管理,做好物料用品的领用、保管。

2.6 保持餐厅设备、设施整洁、完好、有效,及时保修和提出更新添置意见。

2.7 指导督促炊事员按时开饭,上班穿戴工作衣、帽,检查餐饮部工作人员的仪表及个人卫生、制服、头发、指甲、鞋子等是否符合要求,搞好餐厅、伙房内外卫生,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。劝阻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伙房内,防止发生意外。

2.8 把好食品卫生关,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。

2.9 负责食品采购,了解货源情况和食品原材料价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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