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煌市社会福利院标准化建设专栏
 
   
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

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敦煌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。

本标准适用于敦煌市社会福利院

1 工作职责

1.1 在院领导的指导下,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,研究制定办公室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汇报和综合性文件的草拟并组织实施。

1.2 负责信息的收集、反馈、宣传和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。

1.3 负责福利院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,负责各部门和领导之间的协调。

1.4 统筹负责档案、文书的管理:制定、完善档案文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监督执行,做好保密工作。

1.5 草拟福利院文件、合同以及规章制度,处理往来公文。

1.6 负责承办外事接待工作: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;负责福利院的相关公共关系建立、维护、保持。

1.7 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,以及会议决议的督办事项:负责会议场所的安排与布置;负责会议相关活动的安排;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事项。

1.8 负责福利院的印章管理。

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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