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部管理制度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敦煌市社会福利院安全部工作职责。
本标准适用于敦煌市社会福利院。
1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2 目的
明确岗位职责,确定工作标准和目标,规范工作程序,做到有章可循,有则可依,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,保障院整体工作正常有序进行。
3 工作要求
3.1 在院长的带领下,抓好全院的安全管理工作,每月组织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,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;定期维护、清洁消防安监设备设施,保证正常运转,将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。
3.2 在部门例会上,汇报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,并提出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完成任务的重点和具体安排意见。
3.3 每年开展1---2次法制、治安综合管理宣教活动,使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加,守法、护法观念和维护院内治安稳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。
3.4 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,每年组织职工和院民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消防安全逃生演练活动,在全院营造“关爱生命、关注安全”的良好氛围,从而促进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普遍提高。
3.5 定期抽查老人房间,对发现吸烟、使用电热杯等不安全行为的要及时制止,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。指导老人正确使用充电器、电视等设备,经常给老人灌输安全知识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。
3.6
负责全院的能源管理监督工作,对发现浪费水、电、气等现象及时制止,情节严重的上报总务部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