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煌市社会福利院标准化建设专栏
 
   
亲属探视及接待亲属探视服务流程

亲属探视及接待亲属探视服务流程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敦煌市社会福利院院民亲属探视服务要求、亲属探视服务流程及接待探亲家属服务要求、接待探亲家属服务流程。

本标准适用敦煌市社会福利院。

2 亲属探视服务要求

2.1 院民亲属探视人员的直系亲属,在确认自己未患传染性疾病的情况下进行探视,自带车辆一律不准入院。

2.2 探视时间为上午8;30-11;30,下午2;30-5;30,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予探视。

2.3 亲属来院探视时,在门卫处填写来客进院登记表,经门卫给值班护理员电话咨询同意后,方可进院探视。

2.4 探视人员进入院民生活区,不准吸烟,不准大声喧哗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杂物,不做与探视无关的事情。

2.5 探视人员探视期间,不得带院民外出,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,需经联系护理部主任、护理员同意后,书写请假条,方可带院民外出,并按时送回销假。

2.6 探视亲属不得在院民房间留宿。

2.7 亲属探视住养人员的时候,对待其他住养人员要态度温和,文明热情,一视同仁,不得歧视辱骂其他住养人员。

2.8 未经值班人员同意,探视期间禁止拍照、录音和院内乱走动。

3 亲属探视服务流程(见图1)

亲属探视及接待亲属探视服务流程

1  亲属探视服务流程图

4 接待探亲家属服务要求

4.1 登记。亲属来探视住养人员时,到门房询问查询住养人员所住的房间,由门卫登记并电话通知值班护理员。

4.2 接待。护理员接到电话后,通知被探访住养人员,亲属到达后,在值班室登记,查看证件及所带物品安全后方可进入房间。

4.3 离院。探视完后,值班护理员通知门房亲属已探视完。

5 接待探亲家属服务服务流程(见图2)

亲属探视及接待亲属探视服务流程

2  接待探亲家属服务服务流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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