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议管理规范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敦煌市社会福利院会议管理规范。
本标准适用于敦煌市社会福利院。
1 内容
1.1 会议的组织
1.1.1 院内会议由院长、副院长组织主持;
1.1.2 会议类型:每周五职工例会、院民全体会议、年(半年)度工作总结会议;
1.1.3 主持人负责会议组织、议程的拟定;
1.1.4 会议准备:会议主持人提前做好会议安排与准备,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,提醒会议发言人做好发言稿,服务人员做好会议材料、设施、招待准备,并与主持人沟通以期达到的会议目标。
1.2 会议要求与纪律
1.2.1 确定会议类型,做好会议记录;
1.2.2 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及会议需要时长,主持人、会议记录员须提前五分钟,参会人员不准迟到、早退,不得无故缺席,有事要向院领导请假;
1.2.3 要求所有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场秩序,不交头接耳,不随意走动,不接打手机,并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;
1.2.4 负责会议记录人员必须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:会议时间(起止时间格式年/月/日/时/分)、会议地点、主持人、记录员、出席者、实到人数、会议内容等;
1.2.5 各参会人员要自带工作笔记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;
1.2.6 主持人会议中要把握主题,适时引导,鼓励发言;
1.2.7 参会人员尽可能使用普通话,参与讨论人员要草拟发言提纲,每个人都要相互倾听、尊重对方意见,不得打断对方发言,更严禁出语伤人;
1.2.8 会议结束,记录员整理会议记录。
1.3 会议基本内容
1.3.1 职工例会
1.3.1.1 召开时间:每周五下午召开,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时,由院长另行通知;由院长主持,办公室人员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。全体职工参加;
1.3.1.2 会议内容:
1.3.1.2.1 各中层领导汇报一周的工作情况,提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;
1.3.1.2.2 职工提出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建议;
1.3.1.2.3 院长对工作协调、督促、指导及问题处理意见;
1.3.1.2.4 院长安排下周的工作任务。
1.3.2 院民全体会议
1.3.2.1 召开时间:视情况由院长临时通知。院长主持,办公室人员记录。全体院民、职工参加。
1.3.2.2 会议内容:
1.3.2.2.1 院民反映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;
1.3.2.2.2 强调安全、卫生、饮食等问题,提高院民安全意识;
1.3.2.2.3 对表现较好的院民提出表扬。
1.3.3 年(半年)度工作总结会议
1.3.3.1 召开时间:
半年工作总结会议:每年7月份(具体召开时间办公室负责通知)
年终工作总结会议:每年元月份(具体召开时间办公室负责通知)
院长主持、办公室人员记录;全体职工参加。
1.3.3.2 会议内容:
1.3.3.2.1 总结年度工作完成情况、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改进措施。
1.3.3.2.2 表彰先进、批评落后。
1.3.3.2.3 安排下(半)年度工作目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