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煌市社会福利院标准化建设专栏
 
   
出纳工作职责

出纳工作职责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敦煌市社会福利院出纳的工作职责。

本标准适用于敦煌市社会福利院。

1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Q/DHFL 035 财务工作管理标准

2 工作职责

2.1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,符合Q/DHFL 035要求。

2.2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,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,不坐支现金,不认白条抵压现金。

2.3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,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。

2.4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,编制支票使用手续,使用支票须经负责人签字后,方可生效。

2.5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、报账工作。

2.6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。

2.7 完成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
上一篇:会计工作职责 下一篇:养老护理员工作职责
 
敦煌市社会福利院标准化建设专栏 Copyright 2018 www.dhshfly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版权所有:敦煌市社会福利院    备案号:陇ICP备17004877号-1
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院长信箱